铭字本义为铭记、铭刻、格言、杰出,用作起名含义博闻强记、远见卓识、出类拔萃之义。
铭字男孩占比81.5%
铭字女孩占比18.5%
第1个字
第2个字
铭字用在对一个字起名的比例为34.5%,用在第二个字即名字结尾的比例为65.5%。铭字起名寓指博闻强记、才华横溢、杰出之意。在线生辰八字起名>>
1、铭字五行属性为金,根据五行金克木的原理,铭字起名忌讳用五行属木的字起名;
2、铭字起名忌讳与同韵母íng或同声调阳平的字起名,这样读起拗口,没有节奏感;
3、铭字取名忌讳与个人忌用神五行的字起名,忌用神是啥,可免费咨询起名网林大师;
刻写或题写的格言;牢记不忘。
【戌集上】【金字部】 銘; 康熙笔画:14; 页码:页1328第06
【唐韻】莫經切【集韻】【韻會】忙經切,?音冥。【說文】記誦也。【集韻】志也。【釋名】銘,名也,記名其功也。【又】述其功美,使可稱名也。【禮·祭統】夫鼎有銘。銘者,自名也,自名以稱揚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後世者也。【註】銘,謂書之刻之,以識事者也。【禮·大學】湯之盤銘曰。【註】銘,銘其器以自警之詞也。 又【禮·檀弓】銘,明旌也。【周禮·春官·小祝】設熬置銘。【註】銘,今書或作名。鄭云:銘,書死者名于旌。
[①][míng]
[《廣韻》莫經切,平青,明。]
“铭1”的繁体字。亦作“名2”。
(1)记载;镂刻。
(2)刻写在器物上的文辞。
(3)指刻写有文辞的碑版。
(4)文体的一种。古代常刻于碑版或器物,或以称功德,或用以自警。
(5)铭记,永志不忘。
(6)铭旌。
1.《刘明德墓志铭末附歌》(见《山右石刻丛编》卷八《唐故校尉守左武卫泾州四门府折冲都尉员外置同正员赐紫金鱼袋上柱国刘府君墓志铭》。[唐]佚名
2.《送重表侄王砅评事使南海》茍活到今日,寸心铭佩牢。[唐]杜甫
3.《西川独孤侍御见寄七言四韵一首为郡翰墨都捐逮此酬答诚乖拙速》文章立事须铭鼎,谈笑论功耻据鞍。[唐]羊士谔
4.《送阿史那将军安西迎旧使灵榇》却入杜陵秋巷里,路人来去读铭旌。[唐]王建